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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师范学院关于官方微信、微博公众号有关事项的公告

学校新闻中心 岭南师范学院 2021-06-30

岭南师范学院关于官方微信、微博公众号有关事项的公告“岭南校园助手”(“岭师校园助手”)公众号未经学校授权允许,长期以来,经常侵权、违规、编造发布岭南师范学院的有关通知信息,被部分师生员工和校友误以为是学校官方公众号,引发了多起重大舆情事件,对学校正常的办学秩序和安全稳定造成冲击,也严重影响了学校的办学声誉。

近日,在全校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敏感时刻和紧要关头,该公众号连续杜撰发布了《岭师新学期开学时间为3月2日,教学周数不变(20周)!即日起禁止外卖进校!》和《紧急通知!岭师寒假学生返校安排》等推文,引发众多师生的围观、转发和议论,严重干扰了学校的工作部署,对学校的疫情防控和舆情管控造成十分被动及恶劣的影响。

凡是从上面这两个公众号上获取的岭南师范学院信息均不代表学校官方信息。请学校各单位和广大师生员工、校友广而告之,及时取消关注这两个公众号。同时,敬告这两个公众号的持有者和运营团队立即停止对学校的侵权行为,不得再链接、发布岭南师范学院相关信息。如有参与该公众号运营的师生,请立即主动退出运营团队。学校对此保留进一步追究这两个公众号持有者及其运营团队责任的权利。

岭南师范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公众号均为学校实名注册认证。微信公众号为:LINGNAN-NU,微博公众号为:岭南师范学院。学校层面通过网络发布的官方信息,除了学校校园网之外,均以这两个官方公众号为准;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开设的微信、微博公众号作为学校信息发布辅助渠道。敬请广大师生员工和校友关注学校官方微信、微博公众号,以及二级单位主办的公众号,获取学校的官方信息。

特此公告。

岭南师范学院

2020年2月3日


附件1:岭南师范学院官方微信、微博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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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肖淼 梁燕飞

审发 | 关天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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